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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多少年

2024-09-13 14:26:41 篮球直播图 乌雅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杀妻藏尸案”二审宣判,被告人朱晓东维持死刑,其杀害妻子藏尸冰柜,伪造妻子在世假象百余天。你怎么看?

很巧,昨天上午在法院门口看到好多记者围着,不知道做什么的,后来听说是受害人母亲采访,中午看电视看到那位母亲才知道原委,真的让人心疼,很憔悴的母亲,但愿世上没有伤害

上海杀妻藏尸案开庭后进入择日宣判阶段,凶手会被判死刑吗?是否有案例?

如果是失手,为何当时不进行抢救?不通知家人,不送医院,不投案自首?相反冰冻藏尸,装成若无其事,逍遥法外?

并且隐瞒达数月之久,仍一如既往吃喝嫖娼,劣行不改。如果案发当时天良发现,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许可能会有一线生的希望。但不该藏尸灭迹,还隐瞒亲朋好友,进行坑蒙拐骗,是可忍孰不可忍。

至于刑法,针对此案如何进行判决,仍未可知,但我们相信与本案相同的案例无论有无,绝无可能轻饶凶手,严惩不贷才是目前对此案的唯一选择。

我们的法院,我们的律师,在执行法律或遵守法律准则的同时,也不会忘记法律是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是惩治邪恶,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

无论罪犯如何狡辩,如何装作可怜,可法不容情,谁也别想为罪犯徇私枉法,为罪犯开罪。如果此案得不公正的审判和判决,那法律的存在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以后类似的案件也许会越来越多,一发而不可收,到那时靠什么来作为法律的准则和依据,靠什么去审判犯罪去惩治邪恶呢?

要是真心自首,就该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就去坦白。这样的自首,是在实在隐瞒不了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案犯不仅将受害人藏了三个多月,还花天酒地,到处溜达,这算有悔过之心吗?如是真爱,怎会婚内出轨?如是真爱,怎会舍得下手?如是真爱,怎会在犯错后,冷冻尸体?杀了人还能生活的自由自在的,任意挥霍,还能编造谎言瞒天过海的,对于杀妻一点无悔过之意,最后纸包不住火了企图靠自首去保命的家伙,企图钻法律的空子保命,况且供认的杀人时间和调查的也不符合,如果杀人藏尸一百多天,这种自首都成立,法律真该改改了杀人偿命,每天把自己最爱的人,冷冻在家里,可想他的心里素质多高,这种人留着只会危害社会,这男人妈妈也不是好货,人都杀了,还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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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是大部分人的观点,法律和法官的判决如何,暂时无法定论,也许会如众网友所愿,也许和众网友的观点有所偏颇

针对描述中的几大问题,我将一一进行分析。

第一个问题,他目前只承认失手杀害妻子。首先,我作为一个法律专业的人,对他的陈述提出质疑。何为失手,就是指手没有把握好,造成不好的后果。但是案例中的人,真的是没有把握好力度吗,还是有意如此?再者,作为一个成年人,有些事情应该懂得适可而止,能把一个人掐死,需要的力度多大,大家可想而知。他用了多大的力呢?最后,难道在掐着一个人的脖子的时候,会不知道她的呼吸慢慢减弱,挣扎越来越少吗,难道不懂得什么时候该停手。综上所诉,他承认失手杀害妻子,并不合理!

第二个问题,情节为残忍的冰冻藏尸。

针对这个问题,我必须严厉的批判他。杀死一个人本就是残忍的行为了,杀死后还将尸体冷藏,你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何在?每个人都有生命权,你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权,又将她的尸体进行非法处理,可见,此行为的恶劣度极高,不论是法理还是伦理的角度,都不值得减刑和原谅!

第三个问题,如果当时杀死后没有藏尸,直接自首,结果有么有不同。

站在法律层面来看,会有一定的区别。起码,你自首了,自首可申请一定的减刑,结果应该会有所不同。而藏尸,加重了犯罪的程度,结果更为悲惨。在道德层面,自首者,或许值得被原谅,而不自首藏尸者,不可能被原谅。那结果同不同,一目了然与否?

第四个问题,有无判刑的案例。

这个问题,有点为难我了,有类似的,但是每个案例都有其特殊性,所以,很多事情还不好说。

第五个问题,凶手真的悔恨了吗,为什么不自我解决。

以目前案子审理的结果来看,凶手悔恨意识不强受害人亲属的代理律师樊颙认为,朱晓东完全没有认罪、悔罪、畏罪,妻子遇害期间用妻子的钱四处旅游,与多名女性出入酒店,甚至自首前一晚还在曾通宵达旦的打游戏。樊颙说:“他这不算自首,是无奈之下的求生”。鉴于受害人代理律师所说,我们足见他的悔恨意识不强,或许根本没有悔恨意识,只想逃避。至于自我解决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不管做了什么事都不要自我解决,起码得等着法律的宣判,而不是自我认为的处理了自己。这样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如果悔恨了,选择自我解决,是相当幼稚的行为。

对于任何一职业刑辩律师来说,这个问题都非常简单,相当于数学题中的乘除法。

胡美美律师直接给标准答案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概率为60%,无期徒刑的概率为40%,判除有期徒刑的概率为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同样为零。

媒体对该案产生的实质影响是:若无媒体关注,该案最大概率的结果是无期徒刑;在媒体关注后,该案的刑期会有所加重,最大概率的结果变成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无论什么重,不可能重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个底线司法机关还是会守的。

用两句话通俗易懂的讲清量刑依据:因为我国严格限制死刑立即执行,又对亲属、熟人相互杀害适用死刑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所以,夫杀妻的正常刑期本来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若存在主观恶性极大,手段特别惨忍、碎尸等加重情节,才会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若遇到情节、手段、主观恶性都一般,加上自首、认罪、悔罪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一般都判处无期徒刑。

若感兴趣,可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聚法、无论等法律平台网站上找到大量类似的真实案例!

这个问题是上海杀妻藏尸案开庭后进入择日宣判阶段,会如广大网友所愿判处死刑吗?……,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杀人魔王应该判处死刑不能够原凉。为什么这样说呢?杀人魔王用手掐住妻子勃子肯定用力的,不用力是不会窒息死亡的,如果说是失手会很轻的,被害人会有透气喘不过来也不会死,所以说;不存在失手杀人魔王狠死被害人了,一夜夫妻百日恩,杀人魔王没有这种感受已狠指入骨重重把妻子掐死。妻子死了以后他没有主动投案,假如说;投案自首另外一种说法了。然而杀人魔王没有这样做而是在网上购买冰箱柜毁尸罪证藏尸三个月之久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完全有预谋有计划在进行当中,虽然三个月之后有自首情节但不足杀人魔王减轻处罚,他的罪行藏尸灭迹已大大超过了自首限度,病态狂魔王做出来的残忍手段之禽兽,这个案件性质恶厉对社会危害极大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们强烈呼吁判处死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